泸溪县广大人民群众:
殡葬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福祉工程,是破除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泸溪县自2021年10月30日起,将全面启动火葬区遗体火化。在此,我们倡议:
一、党员干部率先垂范,自觉执行殡葬改革的各项规定
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宣讲政策、带头集中治丧、带头集中安葬、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宣传、参与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殡葬行为,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支持实行火葬,积极参与殡葬改革
从自我做起,从家人做起,自觉遵守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坚决响应国家推行火葬改革的号召,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丧葬新风,实行火葬,杜绝土葬。亲人过世后,应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或单位,联系好遗体接运和火化事宜。火化后骨灰不装棺再葬,不乱埋乱葬。
三、革除丧葬陋习,勤俭节约集中治丧
火葬区公民集中在县殡仪馆治丧,治丧时间提倡3天,一般不超过5天。不乱搭灵堂灵棚,不吹吹打打,不堵塞交通,不燃放爆竹、散撒纸钱;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丧事简办,不讲排场、不比阔气;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等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
四、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节地集中安葬
不在公路、铁路、河流沿线和景区、耕地、饮水水源保护区、城镇规划建设区等区域建造坟墓。不私自建大墓、立大碑(高度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禁止建设永固性墓穴。火葬区范围内的人员过世后,需安葬的均应安葬至县公墓山或农村公益性墓地,鼓励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深埋和抛撒等节地生态葬法。
五、坚持低碳环保,倡导健康文明祭祀
积极改变传统祭扫习惯,实行文明安全祭扫,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倡导祭祀时不摆放、不悬挂不易降解的塑料、布料、锡箔等祭祀用品,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
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让我们携起手来,讲文明、树新风,共同摒弃殡葬陋习,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为建设美丽新泸溪贡献力量!
泸溪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来源:泸溪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唐宏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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