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夜查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6月中旬。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高层民用建筑和城镇居民住宅区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不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 (消防函【2024】41号)要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的架空层。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经营性自建房、“多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单位等场所存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泸溪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5月23日
来源:泸溪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
编辑:王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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