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融媒10月28日讯(通讯员 侯梦琴)为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10月26日至28日,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全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道路交通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依法查扣的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及逾期未处理的311台车辆进行集中拆解、销毁、报废。
此次报废车辆是泸溪交警依法查扣的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后车主仍未来大队接收处理的车辆。为确保这些车辆不再流入路面,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大队按照相关程序对该类车辆进行依法强制报废,经向县纪检、财政部门报备后,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废旧回收公司进行强制报废,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在报废现场,民警逐一核实车辆信息,详细登记造册,全程监督销毁过程。通过此次集中销毁报废行动,增强了广大群众安全行车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切实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优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泸溪交警仍将持续加大交通整治力度,推进未上牌上户及达到报废期限车辆的查处清理工作,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审:王德微
二审:唐宏萧
三审:龚宗泽
来源: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侯梦琴
编辑:王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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