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民宗通〔2023〕2号)和《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民族贸易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湘民宗通)〔2025〕5号)等文件通知精神,我县将开展2025年度民族贸易企业申报工作,对2025年新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对2024年已认定民贸企业进行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民族贸易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民族贸易县内登记注册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诚信守法、运营规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能力的法人企业。
2、该法人企业主营业务(依据工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是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
3、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60%以上。
《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24年版)》《民委发2024年第87号》;
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仅指日用百货(各种棉、麻、毛、丝、皮等天然纤维和人造纤维的纺织品、服装、鞋帽;各种皮革、橡胶和塑料制品;薄、册、纸张、笔等各种文教用品以及玩具、体育器材和工艺美术品;钟表、照相机、缝纫机、自行车、日用五金;各种家用电器,搪瓷、陶瓷、玻璃器皿、铝制品等)及日用杂品,农业生产资料(农膜、农药、农用化肥、农作物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牧草种子、食用菌菌种、兽药、农用大棚设备、小型农机含零配件及滴灌设施、水产苗种、渔药、渔机渔具等),药品、书籍。
二、申报民族贸易企业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企业请于2025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档、PDF文件档(U盘拷贝)报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协办公楼五楼),联系电话:4261156。所有企业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要求一次性报送齐全,不接受补充、修改。逾期不报送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4年已认定企业提交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
3、2024年度企业第三方审计报告(内容需包含“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产品销售额占民族贸易企业全部销售额比例”)。
(二)新增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档、电子档、PDF扫描件)
1、企业申请报告;
2、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征信报告;
5、企业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6、企业2024年度销售产品分类清单(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额、占比%);
7、经销商品展示室(陈列室、展示柜)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
8、企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的图片、音视频及其他相关资料;
9、2024年度企业第三方审计报告(内容需包含“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比例”);
10、申报企业承诺函。
泸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3月13日
来源:泸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泸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编辑:王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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